科技处是负责学校科技发展规划、科学研究、科协建设、学术交流和科研平台等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起草制定全校科研管理的各项政策和拟定全校科技发展中长远规划、年度计划;
二、负责学校重点实验室和科学实验中心等科技平台的宏观管理工作;配合人事处做好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平台的师资培养和人才引进工作;
三、负责全校教师科研工作量的审核、评定工作以及学校年度科技奖励工作;
四、负责学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论证、立项及结题工作,并做好科研项目的跟踪管理和科研经费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校科技开发、咨询、转让、服务及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和学校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六、负责学校科学技术协会工作,积极做好学校科协的组织、协调与管理;负责组织与国内外各单位的学术交流和科技协作;负责指导团委做好大学生科协工作;
七、负责学校科技统计工作,并协助档案室做好学校科技档案的整理与存档工作;
八、发挥学校学术委员会的办公室工作职能,负责组织学校重大学术问题的审议工作;
九、协助国有资产管理处做好学校科研环境与条件建设的审核、论证工作;
十、积极发挥科研对教学的促进作用,努力引导科学研究为教育教学服务;
十一、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及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