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市科技创新治理能力,加快科技强市建设,强化沈阳建设东北亚国际化中心城市中的科技支撑,根据《沈阳市科技创新发展智库研究专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按照2024年沈阳市科技计划(第一批)项目安排,现将沈阳市科技创新发展智库研究专项(第一批)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第一批智库专项项目《沈阳市“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沈阳市科创街区、科创园区建设发展研究》、《关于加快推进沈阳市人工智能赋能产业发展的研究》共三个重点课题。(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符合《沈阳市科技创新发展智库研究专项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支持方式
智库研究专项采取限项申报,每个单位每年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专项经费采取“包干制”,每个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
四、考核重点
1.决策及应用价值,重点考核对党委、政府工作的辅助决策意义,以及具有实践价值的工作措施或建议。
2.研究成果,需形成至少1篇研究报告、1篇咨询建议,以及其他研究成果。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登录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进入“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申报”模块进行在线填报,计划类别请选择“2024年度沈阳市科学技术计划”,专项类别请对应选择“科技创新发展智库专项”,资助类别请选择“前资助”,管理类别请选择“创发处”。在线申报自2024年12月16日12时开始,请项目负责人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二)申报项目名称填写“沈阳市‘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沈阳市科创街区、科创园区建设发展研究”、“关于加快推进沈阳市人工智能赋能产业发展的研究”之一。
(三)项目负责人按平台要求须上传以下必要附件材料:
1.项目申报承诺书;
2.3年内承担相关研究项目或建议被采纳情况佐证材料;
3.从事领域所获奖励或荣誉;
4.项目负责人职称、学历证明等;
5.其他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材料。
六、申报时间
请参照平台填报内容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XX部门2024年沈阳市科技创新发展智库专项(第一批)项目申报汇总表》部门盖章一份于12月17日15点前以部门为单位送至致远楼452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以部门为单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于12月17日15点前发给科技处郭靳宇。
七、注意事项
1.申报人应认真阅读《管理方法》和项目指南表进行网上填报。
2.申报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提报项目,避免临近截止日期因网络拥堵等原因造成申报失败。项目申报期间,申报人应及时关注项目形式审查状态信息,并按照形式审查反馈意见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按时提交。项目申报、形式审查截止后,未完成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3.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八、联系方式
科技处郭靳宇,电话:18641568808。
附件1.沈阳市科技创新发展智库研究专项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2.沈阳市科技创新发展智库研究专项项目指南表.doc
附件3. XX部门2024年沈阳市科技创新发展智库研究专项(第一批)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科技处
202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