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参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和2020年创新团队、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结题的通知》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教办发〔2021〕28号)等文件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一)结题范围
本次结题范围2021、2022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
(二)结题验收要求
1.2021、2022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验收,参照《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试行)》(辽教办发〔2021〕28号)执行。
2.存在学术不端等失信行为,实行“一票否决”,撤销项目并退回项目资金。
(三)结题验收赋分条目
1.项目申请书中预期完成成果情况。
2.研究内容的前沿性及创新性情况。
3.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社会效益;研究成果转移转化情况。
4.研究方法是否正确。
二、验收结题材料
每个申请验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总结报告》、《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并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目录、经省教育厅审批的《项目申请书·评审书》的复印件、项目完成成果证明材料。
四、时间要求
请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材料一式三份以部门为单位,于8月27日前将所有结题材料及《辽宁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1份(各附电子版一份)报送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郑阳
联系电话:13889307585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理工类)
2.辽宁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人文类)
3.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总结报告
4.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
5.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
6.2021年以前辽宁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未结题汇总表
1.辽宁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理工类).xlsx
2.辽宁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人文类).xlsx
3.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总结报告.doc
4.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doc
5.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doc
6.2020年以前辽宁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未结题汇总表.xlsx
科技处
2024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