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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省级科研项目中期考核的通知

【来源:关于开展学校省级科研项目中期考核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7-13 】

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研项目管理,科技处拟于近期对2022、2023年省级科研项目进行中期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考核范围

2023年立项的辽宁省教育厅各类项目,2022、2023年立项的辽宁省科技厅各类项目(含联合基金)。

二、时间安排

8月4日~8月17日自查阶段:各项目负责人填写中期检查表和中期检查报告,上交至所在二级单位;

8月18日~8月28日二级单位审核阶段:各二级单位对上交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

8月29日~9月12日科技处审核阶段:科技处对全部项目材料进行审核;

9月13日~9月20日总结阶段:科技处对中期考核工作进行总结,对未通过项目做出处理决定。

三、有关说明及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附属医院认真组织好本部门项目中期考核工作,对项目进展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对执行程度差的项目提出撤项等处理意见。

2.8月28日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将中期检查表、中期检查报告(纸质版各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一份),以及本部门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报送到科技处。


联系人:郑阳

联系电话:13889307585



附件:1.省级科研项目中期进展报告提纲

2.沈阳医学院省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沈阳医学院省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doc省级科研项目中期进展报告提纲.doc


科技处

2024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