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研项目管理,科技处拟于近期对2022、2023年省级科研项目进行中期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考核范围
2023年立项的辽宁省教育厅各类项目,2022、2023年立项的辽宁省科技厅各类项目(含联合基金)。
二、时间安排
8月4日~8月17日自查阶段:各项目负责人填写中期检查表和中期检查报告,上交至所在二级单位;
8月18日~8月28日二级单位审核阶段:各二级单位对上交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
8月29日~9月12日科技处审核阶段:科技处对全部项目材料进行审核;
9月13日~9月20日总结阶段:科技处对中期考核工作进行总结,对未通过项目做出处理决定。
三、有关说明及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附属医院认真组织好本部门项目中期考核工作,对项目进展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对执行程度差的项目提出撤项等处理意见。
2.8月28日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将中期检查表、中期检查报告(纸质版各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一份),以及本部门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报送到科技处。
联系人:郑阳
联系电话:13889307585
附件:1.省级科研项目中期进展报告提纲
2.沈阳医学院省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
沈阳医学院省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省级科研项目中期进展报告提纲.doc
科技处
2024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