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沈阳医学院关于下达2020年沈阳医学院科技发展基金计划的通知》(沈医院发〔2020〕131号)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组织开展2020年沈阳医学院科技发展基金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本次结题范围为2020年立项的沈阳医学院科技发展基金项目。
二、结题验收方式、程序和时间
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报结题验收申请书、工作总结、技术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纸质三份及其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于8月27日前上报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相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结题验收工作,按要求审核结题材料。
2.所有结题材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3.通知中涉及的表样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阳 联系电话:13889307585
附件:1.项目实施工作报告
2.项目实施技术报告
3.结题验收申请书
4.延期结题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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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24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