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沈阳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评价的通知》(沈科协〔2020〕15号),学校现组织申报2020年沈阳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评价,有关要求详见附件。
请拟申报2020年沈阳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评价的教师认真填写《沈阳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评价申报表》,提供申报表、成果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以部门为单位于4月20日前一并将申报表电子版、纸质申报材料及《成果汇总表》(部门填写)报送至学校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郑老师 62215695
赵老师 62215922
附件:
1. 关于开展2020年沈阳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评价的通知(沈科协〔2020〕15号)
2. 沈阳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评价申报表(学术论文类)
3. 沈阳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评价申报表(学术著作类)
4. 成果汇总表
5. 学科分类与代码表
科技处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