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遴选2020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新型智库的通知》(辽教电﹝2020﹞185号),现组织开展2020年辽宁省高等学校新型智库申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1.拟申报智库须符合《辽宁省高等学校新型智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18﹞71号)(详见附件1)中的申报条件;
2.本年度新型智库我校限报3项,每个二级单位原则上限报1项;
3.请各二级单位统筹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团队填写《辽宁省高等学校新型智库申报表》(详见附件2),以部门为单位于10月27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纸质及电子版交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4.联系人及电话:郑老师 62215695
赵老师 62215922
附件:
1. 辽宁省高等学校新型智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2. 辽宁省高等学校新型智库申报表
科技处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