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科协《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学术头雁资助项目的通知》(辽科协办发〔2024〕62号)要求,学校对任甫教授申报的辽宁省学术头雁资助项目进行了形式审查和初评。现将辽宁省学术头雁资助项目拟推荐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天。有关部门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处反映。凡以部门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部门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并附具体联系方式。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举报,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王洁,17790996709。
E-mail:symckjc5695@163.com
科技处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