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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二级单位中英文对照名称的通知

【来源:关于规范二级单位中英文对照名称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05-21 】

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产出高质量成果,加强论文发表管理,强化学术成果管理的标准化建设,维护我校在国内外学术评价体系中的学术公信力,现就学术成果投稿中的机构署名规范作如下要求:

凡我校师生撰写的学术论文在向国际学术期刊投稿过程中,机构名称(Affiliation)应统一填写为“沈阳医学院”的英译名“Shenyang Medical College”。作者所属二级单位(含二级学院、教学部、中心、附属医院、重点实验室)标注为下一级机构名称,名称规范见《二级单位中英文对照名称》(附件)。不得使用非官方名称、历史名称或自行翻译的英文译名。

单位名称的规范使用不仅涉及学术成果的归属认定,更关系到学校在各类学术评价体系中的准确统计和排名。因此,各单位须高度重视名称使用的标准化,确保在国内外学术数据库及专利文献中单位名称的一致性,避免因名称不规范导致成果漏检或归属错误。

特此通知。

附件: 关于规范二级单位中英文对照名称的通知.pdf 

二级单位中英文对照名称.xlsx

沈阳医学院科技处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