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辽宁省档案局转发的《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2025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成果要求
1.拟申报的优秀科技成果应为完成立项、验收程序的非涉密科技项目成果;
2.符合《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档发〔2018〕17号)第五条奖励范围的规定:
(一)为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决策科学化和档案管理现代化而取得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二)为延长档案保存和使用寿命,提高档案安全防护水平而取得的保护技术研究成果;
(三)为提高档案管理和利用水平而取得的现代化研究成果。
3.科技项目成果已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
二、工作安排
若有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请于8月4日16点半前联系科技处,逾期不受理。
三、联系方式
郭靳宇 18641568808
科技处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