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关于文化建设的战略部署,立足辽宁文化强省建设实践,聚焦文化社会学领域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及教研融合发展需求,推动辽宁省文化社会学研究与教学高质量协同发展,凝聚学界力量服务地方文化发展与教育教学提升,根据《辽宁省文化社会学学会关于2026年度学术研究课题立项申报的通知》(辽文发〔2026〕1号)要求,现开展2026年度学术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导向性原则。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与教育教学改革方向,围绕辽宁文化传承、社会治理、文化融合及文化社会学教研融合等核心议题,突出研究与教研工作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2.创新性原则。鼓励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应用创新及教研模式创新,支持探索文化社会学研究与教学融合的新视角、新路径,杜绝重复研究与同质化教研,注重研究成果、教研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与教学推广价值。
3.可行性原则。结合申报者的研究基础、教学积累、团队实力及经费保障,确保科研项目、教研项目按时保质完成,注重研究成果与教研成果的可转化性,助力解决辽宁文化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与文化社会学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4.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申报、评审、公示等流程推进工作,坚持公开透明、择优立项,确保评审过程与结果公平、公正、公开,主动接受全体会员及社会监督。
二、课题指南
本次立项重点围绕以下科研、教研方向,紧密结合辽宁发展实际与教育教学需求,鼓励申报者结合自身研究、教学特长,聚焦具体问题开展深入研究与教研实践,突出科研工作的针对性、实践价值及教研工作的实用性、推广价值。申报题目可以根据研究内容与本人研究专长适当调整。本年度申报指南如下:
1.辽宁城市文化IP打造与传播研究
2.辽宁文旅深度融合发展研究
3.文化社会学视角下辽宁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
4.辽宁乡村文化振兴路径研究
5.新时代辽宁文化软实力提升研究
6.文化社会学教研融合研究
7.辽宁特色文化传承与高校课程思政教学
8.辽宁高校教育教学中文化强省建设的路径研究
9.辽宁省青年群体与社会文化建设研究
10.辽宁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与社会治理研究
11.其他与辽宁省文化发展、社会进步、教育教学提升密切相关的文化社会学科研、教研议题。
三、申报条件
1.申报者须为辽宁省文化社会学学会会员。
2.课题主持人在辽宁省文化社会学学会无在研或未完成结项的课题。
3.申报者须具备相应的研究能力与教学能力(教研类项目优先考虑一线教师及教研工作者),拥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相关研究积累与教学实践经验,能够作为项目负责人全程主持科研或教研项目开展。
4.项目负责人仅可申报1个项目,参与申报的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已获得其他立项资格的同一选题不得申报。
5.本次立项设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35周岁及以下申报者)。
6.申报项目(科研类、教研类)须符合本次立项范围,思路清晰、方案可行、预期成果明确,具有较强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或教学推广价值;严禁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7.研究周期1年(2026年4月1日—2027年4月30日)。
四、 申报材料与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
(1)《辽宁省文化社会学学会2026年度学术研究立项申报表》
(2)《辽宁省文化社会学学会2026年度学术研究课题活页》
(3)其他研究基础证明材料。
2.需提交电子版材料,将申报表、活页及相关证明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格式统一规范为“2026立项+姓名+项目名称”,同时报送纸质版一式一份。
3.申报材料须真实、完整、填写规范,严禁虚报、瞒报相关信息;凡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五、申报流程
1.材料下载:申报者可通过辽宁省文化社会学学会官网或会员微信群下载相关申报材料。
2.材料提交:申报者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撰写研究/教研方案、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3.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以上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以部门为单位于2026年3月14日前报送至科技处,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六、立结项时间要求
结题报告提交截止日期:2027年4月30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视为研究活动中止,不予结题;申报者需提交结题报告、研究/教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含纸质版和电子版),经学会专家组分类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结题;未按时结题或结题不合格的,取消项目负责人今后3年内的申报资格。
七、成果要求
立项项目须严格按照研究/教研方案完成相关任务,科研类项目预期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论文、研究报告、专著、政策建议等;教研类项目预期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教研论文、教学案例、教案、课件、教研报告、教学改革方案等。
八、其他事项
1.申报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申报表填写说明,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科研或教研类申报材料,确保申报工作顺利推进。
2.本次立项工作最终解释权归辽宁省文化社会学学会所有。
3.如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须在2027年3月30日前向学会提交书面延期申请,经学会专家组批准后方可延期,且延期时间不得超过60天。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洁,电话:17790996709。
科技处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