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9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辽科奖办发〔2019〕1号)的规定,现将由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名、沈阳医学院参与完成的1个项目予以公示。
自即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及排序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沈阳医学院科技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联系单位:沈阳医学院科技处
通讯地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46号
联系电话:62215922 62215859
附件:
基于生物标志物的乳腺癌恶性生物学预警及精准治疗.doc
沈阳医学院科技处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