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医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沈医院发〔2018〕47号)规定,经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办公室审核,现将1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公示:
成果名称 |
成果 负责人 |
转化 类型 |
受让企业 名称 |
受让金额(万元) |
便携式皮试针(ZL201620062504.0) |
胡颖 |
许可 |
沈阳东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公示期为15天(2021年11月12日-11月26日)。
若对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沈阳医学院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科技处)实名反馈,逾期不予受理。反馈内容对科技成果负责人严格保密。
联系人及电话: 王 洁 62215695
赵宇丹 62215859
电子邮箱:symckjc5695@163.com
沈阳医学院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