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附属医院:
2022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提名工作现已开始,高校直接提名类型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三个奖种,择优推荐。
申报基本条件:
1.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 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拟提名项目须于5月1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并报送纸质材料。请有意向申报2022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的老师请务必于4月10日前向科技处提出报奖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逯文蕊
附件: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
科技处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