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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沈阳市科技创新发展智库研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关于组织开展沈阳市科技创新发展智库研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03-11 】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沈阳市科技创新发展智库研究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沈阳市科技创新发展智库研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项

本次申报的智库研究专项项目包括《沈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战略研究》、《沈阳独角兽企业培育发展模式研究》、《沈阳市企业创新力综合评估体系构建研究》3个重点课题(附件1)。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符合《沈阳市科技创新发展智库研究专项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要求(附件2)。

三、支持方式

智库研究专项项目申报采取“揭榜挂帅”形式,每个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专项经费采取“包干制”

四、考核重点

1.决策及应用价值,重点考核对党委、政府工作的辅助决策意义,对项目的理解把握、总体思路,以及具有实践价值的工作措施或建议。

2.研究成果的完整性、先进性、可行性,需形成至少1篇研究报告、1篇咨询建议,以及其他研究成果。

五、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人登录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系统(网址:http://zp.kjj.shenyang.gov.cn,进入“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申报”模块进行在线填报,计划类别请选择“2025年度沈阳市科学技术计划”,专项类别请对应选择“科技创新发展智库专项”,资助类别请选择“前资助”,管理类别请选择“创发处”

(二)申报项目名称仅可填写“沈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战略研究”“沈阳独角兽企业培育发展模式研究”“沈阳市企业创新力综合评估体系构建研究”之一。

(三)项目申报人须上传以下必要附件材料:

1.项目申报承诺书按照模板签署《承诺书》,科技处统一申请盖章后个人扫描以PDF格式上传

2.3年内承担与本次申报相关研究项目或建议被采纳情况佐证材料;

3.与本次申报项目相关领域所获奖励或荣誉;

4.项目负责人职称、学历证明等;

5.其他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材料。

六、申报时间

 各专项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上午9点

 七、注意事项

 1申报人应认真阅读相关附件,准确选择相应类别进行网上填报。

 2.申报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提报项目,避免临近截止日期因网络拥堵等原因造成申报失败。项目申报期间,申报人应及时关注项目形式审查状态信息,并按照形式审查反馈意见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按时提交。

 3.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八、联系方式

 科技处郭靳宇,电话:024-62215695。

                               科技处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