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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沈阳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通知

【来源: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沈阳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10-13 】

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国际科技合作,推动我市创新主体发展“项目-人才-基地”相结合的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模式,根据《沈阳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沈科发〔2025〕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学校现组织开展2025年沈阳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符合《管理办法》(见附件1)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申报类别

1.联合研发类:具有较强研究开发能力和综合实力,与国外高水平高校院所和企业开展长期合作,积极开展合作研究、联合攻关、技术交流和人才引进等多种形式的国际科技合作, 并取得显著成效的高校、院所和企事业单位。重点支持在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卡脖子”技术等领域具有较强研发实力,有能力承担国家级和省级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的单位。

2.技术转移类:具有丰富的国际资源和先进的运营方式,能够精准对接相关技术领域与重点国别的产业合作需求,开展多样化国际技术转移活动,组织技术推介与对接活动,协助我市先进技术和产品向外输出,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科技服务类机构。重点支持有能力针对我市在关键技术攻关、优势技术和产品“走出去”等方面的迫切需求,组织开展国际产学研合作,国际先进技术成果转移和产业化等工作的单位。

3.特色类:根据我市创新体系建设目标,为有效利用全球创新资源,结合自身特色发展领域及国别战略重点合作方向,在搭建资源信息共享网络,开展成果综合应用示范,建设离岸创新平台、国际科技合作园区、国际孵化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重点支持能够通过国际合作助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带动区域开放创新发展的单位。本年度重点遴选方向是科技合作园区、离岸创新中心及科技出海企业。

三、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采取线下报送的方式,项目单位按拟申报基地类别(联合研发类、技术转移类、特色类)分别填写《沈阳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见附件2),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2.申报材料经本单位审核无误后,报送至所在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并形成初审推荐意见,由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出具推荐函,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市科技局。

3.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电子版材料以光盘形式报送,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阳

联系电话:13889307585

附件1:《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2-1 沈阳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联合研发类).doc

2-2 沈阳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技术转移类).doc

2-3 沈阳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特色类).doc

3: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附件1:《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pdf附件:2-1 沈阳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联合研发类).doc附件:2-2 沈阳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技术转移类).doc附件:2-3 沈阳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特色类).doc附件3: 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

科技处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