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按照《沈阳市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沈科发〔2022〕21号)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度沈阳市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研究)项目验收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2年度沈阳市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研究)项目(本次项目为包干制)。
二、结题验收材料
详情见附件1。
三、填报流程
以项目申报账号登录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选择“科技计划项目”,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市科技局平台审核通过后,按照附件1的要求,将材料胶装,一式5份,自行送到市科技局419办公室盖章。
四、申报时间
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17日前,将所有需要盖公章的材料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发给科技处郭靳宇,并在公章盖完后尽快完成材料上传提交工作。对弄虚作假、抄袭或编造科技成果,不配合或超期未提交材料的项目,将依照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联系方式:
科技处郭靳宇,电话:18641568808。
附件1.项目验收相关要求和标准.doc
附件2.沈阳市科技计划“包干制”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说明(模板).zip
科技处
2025年1月13日